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含穿心莲总内酯2mg |
20片 |
生产企业 |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402 |
国药准字H200101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痄腮、乳蛾、喉痹咽痛。 |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酸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丸,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小时1次,每次1片,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轻度嗜睡,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和食欲缺乏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及其他拟交感胺类药物(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磷酸氢钙﹑羧甲淀粉钠﹑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滴丸;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片芯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疗程不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肺气肿等患者使用本品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6.12岁以下儿童及60岁以上老年人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用药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