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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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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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0.17g |
基片重0.35g |
生产企业 |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863 |
国药准字Z5302155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利湿,化瘀止痛。用于湿热瘀阻所致妇女带下,色黄质粘稠或如豆渣状,气臭,少腹、腰骶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败酱草、薏苡仁、川楝子、柴胡、陈皮、黄芩、辅料为蔗糖、滑石粉、食用色素。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深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脾胃明显虚弱者慎用。 3.虚证带下不宜选用。其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伴有神疲乏力,头昏目眩,面色白或萎黄、四肢不温等症。 4.带下明显异常,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诊治。 6.老人、少女、孕妇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慎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