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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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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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克含龙胆苦苷不得少于0.80mg |
0.25g*36粒 |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559 |
国药准字Z200902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利湿热,益肾化瘀。用于湿热下注引起的急慢性尿路感染,急、慢性膀胱炎以及急、慢性肾盂肾炎等症见尿频、尿急、尿痛、腰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车前子、萹蓄、知母(盐)、益母草、大黄(制)、栀子、黄柏(盐)、牡丹皮、甘草、附子(炙)。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至灰褐色颗粒状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晕头痛、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