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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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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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l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功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79 |
国药准字B200205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燥湿,祛风杀虫,收敛止痒。适用于湿热,虫毒所致手足癣,体癣,股癣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外用,喷涂患处,使其在3分钟内保持湿润,每日早、晚各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出现用药局部轻度红肿、疼痛等刺激症状,停药后症状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局部皮肤破损、糜烂或有炎症者忌用。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苍耳子、苦参、黄柏、蛇床子、白巩、儿茶。辅料:食用醋。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色液体,有少量轻摇即散的沉淀,气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4.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应用本品应将药液尽量喷于皮屑之下,以利充分发挥药效。6.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