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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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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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0粒*3板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中美华医(河北)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79 |
国药准字Z130203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利湿,活血通络。用于湿热阻络所致的痹病,症见关节红肿热痛,肌肉酸楚,风湿性关节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到5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防已,通草,桂枝,姜黄,石膏,薏苡仁,木瓜,海桐皮,忍冬藤,黄柏,滑石粉,连翘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或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体弱年迈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