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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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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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5克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益佰女子大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79 |
国药准字Z200253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苗医:蒙凯:嘎井朗罗,巢窝蒙秋,布发讲港中医:清热解毒,行气化瘀,除湿止带。用于湿热所致的带下,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经期无需停药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偶有轻微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禁用。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酢浆草、败酱草、天花粉、大黄、牡丹皮、苍术、乌药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禁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大便滤者慎用。 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