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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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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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g*10袋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79 |
国药准字Z109701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祛风、除湿,清热解毒、止痒。用于儿童风热型或湿热型丘疹性荨麻疹。症状可见脓疱疮、风团、水疱、瘙痒等。疗程3至6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6至14岁每次1袋,一日3次;3至5岁每次1袋,一日2次;1至2岁每次半袋,一日3次;一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儿用药后出现恶心、呕吐,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荆芥、地肤子、防风、野菊花、鱼腥草、茯苓、山楂(炒焦)。辅料为糊精、环拉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及辛辣食物。2.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为药物过敏(药疹)所致,应及时到医院就诊。3.婴儿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如出现脓疱疮,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因肾病、糖尿病、黄疸、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应以治疗病因为主,若需用本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6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