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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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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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4g/瓶 | |
生产企业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677 |
国药准字Z109100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燥湿,解毒止痒。用于急性湿疹见有皮肤红斑、渗液、瘙痒等属于湿热毒邪蕴于肌肤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外用。取下帽,将罩横插于喷头上,将瓶体倒置,摇匀药液,揿压揿钮,距创面20cm喷射,一日4—6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黄柏、黄连、当归。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非定量阀门气雾剂,在耐压容器中,上层为棕红色澄清液体(药液),下层为淡黄色澄明液体(抛射剂),喷时微有香气。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使用中如出现皮肤红肿或过敏现象应停止使用。 2.小儿面部湿疹应防止将药液喷入眼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