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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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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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袋 | |
生产企业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677 |
国药准字Z150218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湿热,利小便。用于湿热下注,小便黄赤短涩,尿道灼热刺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木通、车前子(盐炒)、黄芩、茯苓、猪苓、黄柏、大黄、萹蓄、瞿麦、知母、泽泻、栀子、甘草、滑石。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通常结石直径≤0.5cm排石成功率较高;双肾结石或结石直径≥1.5cm或结石嵌顿时间长的病例忌用。 2.淋证属于肝郁气滞或脾肾两虚,膀胱气化不行者不宜使用。 3.方中含苦寒通利之品,有碍胎气,孕妇忌用。 4.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食品,以免助湿生热。 5.本品苦寒,不宜过量、久服。 6.注意多饮水,避免过度劳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