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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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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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2ml | |
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357 |
国药准字Z360206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解毒,利湿消肿。用于湿热蕴毒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肺炎,胆囊炎,阑尾炎,痈疖脓肿及手术后感染,亦可用于癌症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本品为白花蛇舌草经提取制成的灭菌水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有异物、或瓶身细微破裂均不得使用。 2、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3、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4、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5、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