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32g |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京通美联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28 |
国药准字Z201740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活血化瘀,清热利湿。用于湿热瘀阻所致的腰腹疼痛、带下黄稠、外因瘙痒;慢性盘腔炎及阴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用。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赤芍、土茯苓、三棱(醋灸)、川楝子(炒)、莪术(醋灸)等13味。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妇炎康胶囊。3.少女、绝经后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经期、哺乳期慎用。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5.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6.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7.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妇炎康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