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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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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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4mg(按C18H19N3O计) |
0.45g*10粒*2板 |
生产企业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79 |
国药准字Z110211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祛暑化湿,解表和中。用于内蕴湿滞,受暑感寒引起的恶寒发热,头痛无汗,四肢酸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
用法用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广藿香,香糯,白芷,紫苏叶,苍术,丁香,陈皮,大腹皮,法半夏,茯苓,生姜,甘草;辅料为大豆油,PEG400,甘油,明胶。 |
性状 |
为澄清、无色液体。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色的稠膏,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I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