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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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利巴韦林颗粒

规格

按C18H20FN3O4计0.2g

50mg*18袋(言净欣)
生产企业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451

国药准字H2006646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该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儿童剂量10-15mg/kg/日,分3次服用,应用3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3、小儿每日按体重10—15mg/kg,分3—4次,连用7天。临床推荐剂量见下表或遵医嘱。

副作用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禁忌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成分

盐酸左氧氟沙星。

该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6.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 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