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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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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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糖衣片:片芯重0.25克;薄膜衣片:每片重0.27克、每片重0.5克。 |
0.25g |
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044 |
国药准字H2302049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邪热蕴肺或痰热郁肺,肺失宣降所致的咳嗽咯痰,久咳痰多,咯吐不利。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2~3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蛇胆(干)、川贝母、法半夏、黄连、甘草。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淡黄色;味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