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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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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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gx2支/盒 |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桂林天和药业伊维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256 |
国药准字Z1999003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消肿,止血、止痛。用于炎性,血栓性外痔,Ⅰ、Ⅱ期内痔属风热瘀阻或湿热壅滞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外用。用药前用温水清洗局部,治疗内痔:将注入头轻轻插人肛内,把药膏推入肛内;治疗外痔将药膏均匀涂覆患处,外用清洁纱布覆盖。每次2 .5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出现皮肤过敏者停用。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治疗期间忌辛辣之品。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熊胆粉、地榆、冰片。辅料为白凡士林、羊毛脂。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厚味食物。 2.孕妇慎用。 3.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4.本品仅对痔疮合并有少量出血、肿胀及疼痛者有效,如便血量较多,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需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