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托品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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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硫酸阿托品眼膏

醋酸氢化可的松滴眼液

规格

0.01

3ml:15mg
生产企业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160

国药准字H3702181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散瞳,也可用于虹膜睫状体炎。

本品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用法用量

一日三次,涂于眼睑内。

滴眼,一日3~4次,用前摇匀。

副作用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视力模糊,短暂的眼部烧灼感和刺痛、畏光,并可因全身吸收出现口干,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长期频繁用药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

禁忌

以下人群禁用:1.青光眼。2.前列腺肥大。3.儿童脑外伤。4.唐氏综合征。5.痉挛性瘫痪。6.对本品过敏者。

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阿托品。化学名称为:α-(羟甲基)苯乙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3-辛酯硫酸盐一水合物。 分子式:(C17H23NO3)2·H2SO4·H2O 分子量:694.84

主要成份醋酸氢化可的松。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

本品为微细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微细颗粒下沉,振摇后为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无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2.出现眼睑过敏反应或接触性皮炎应该立即停药。3.角膜穿孔或者即将穿孔的角膜潰疡患者慎用。4.用药后视力模糊,特别是看近物体,此时应该避免开车、使用机器和进行其他任何有危险的活动。5.用药后瞳孔散大畏光,可在阳光和强烈灯光下戴太阳眼镜。

眼部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时应与抗菌素药物合用。青光眼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