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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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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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g:50mg |
5ml:15mg/瓶 |
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国药准字H2008328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眼底检查及验光前的散瞳,眼科手术术前散瞳,术后防止粘连,用于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等。 |
敏感菌引起的结膜炎、角膜炎等眼部感染。 |
用法用量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2次。或遵医嘱。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副作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少数患者可有轻微刺激感,不影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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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阿托品。 |
依诺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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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粘稠状液体。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时管嘴切勿接触眼部,以防污染药品。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滴眼后用手指压迫泪囊部1-2分钟,减少药液的全身吸收。 6.本品系外用药品,严禁口服。 7.开封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8.请妥为保存,放置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勿食中毒。 |
1.只用于滴眼。 2.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4.肾功能不全者应用本品可致药物蓄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5.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