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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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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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g:50mg |
铝管,每支2.5g,每盒1支。 |
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国药准字H4402294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眼底检查及验光前的散瞳,眼科手术术前散瞳,术后防止粘连,用于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等。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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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2次。或遵医嘱。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副作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尚不明确。 |
禁忌 |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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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阿托品。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粘稠状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时管嘴切勿接触眼部,以防污染药品。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滴眼后用手指压迫泪囊部1-2分钟,减少药液的全身吸收。 6.本品系外用药品,严禁口服。 7.开封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8.请妥为保存,放置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勿食中毒。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