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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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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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109 |
国药准字B200208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阴道炎症属湿热型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败酱草、白花蛇舌草、蒲公英、横经席、茜草、鸡血藤、当归、醋延胡索。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心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疾病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3.妇科肿瘤引起的带下病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赢取医院就诊。 4.65岁以下的绝经后患者赢取医院就诊。 5.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 6.经期慎用。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 7.带下伴有尿频、尿急、尿痛,或有赤带着赢取医院就诊。 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超过2周应向医师咨询。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