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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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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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0.75g |
120丸 |
生产企业 |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98 |
国药准字Z440232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 |
清血解毒,消肿目痒。用于经络不和,温热血燥引起的风疹,湿疹,皮肤刺痒,雀斑粉刺,面赤鼻齄,疮疡肿毒,脚气疥癣,头目眩晕,大便燥结。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4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0粒,一日 2次。 |
副作用 |
1.过敏反应,表现为局部发红、丘疹、水肿、肿胀、小水疱等。 2.有局部刺激作用,长期使用,可有皮肤色素沉着。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化学名称为:2-(4-丁氧苯基)羟基苯乙酰胺。 |
茜草、桃仁、荆芥穗(炭)、蛇蜕、赤芍、当归、白茅根、地肤子、苍耳子、地黄、连翘、金银花、苦地丁、土茯苓、黄柏、皂角刺、桔梗、益母草、苦杏仁(去皮炒)、防风、赤茯苓、白芍、蝉蜕、牛蒡子、牡丹皮、白鲜皮、熟地黄、大黄、忍冬藤、紫草、土贝母、川芎、甘草、白芷、天葵子、紫荆皮、鸡血藤、浮萍、红花。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的水丸,除去处衣后显黑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2.本品不能用于眼科。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感冒期间停服。2.风寒症或肺脾气虚证荨麻疹不宜使用。3.月经期或哺乳期慎服。4.忌食鱼虾油腻食品;忌酒、辛辣刺激食物。5体弱慢性腹泻者慎用。6过敏体质者慎用。7如有油脂性成份渗达表面导致外观颜色变化,不影响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