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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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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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5g |
0.25g*12粒 |
生产企业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国药准字H109600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解毒,疏风止痛。本品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1次。 |
副作用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神经血管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份紫丁香叶,细辛。 |
本品主要成分是萘普生,化学名称为(+)α-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应整粒服用,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