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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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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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5g |
12粒 |
生产企业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国药准字H350214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解毒,疏风止痛。本品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份紫丁香叶,细辛。 |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