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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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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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5g |
每袋装7.5g |
生产企业 |
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147 |
国药准字Z2004458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将乳膏涂抹于患处,一次1克(长约1~1.5公分),一日3~4次。在患处滞留3~5分钟后用清水漱口洗去。也可将乳膏挤于牙刷上刷牙。睡前使用效果较好。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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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硼砂、丁香油及丁香酚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丁香罗勒油适量(相当于丁香酚7毫克),硼砂25毫克。辅料为: |
大黄、黄芩、黄连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类似丁香的香气。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注意事项 |
1.坏死性牙龈炎或急性牙龈炎患者不宜采用刷牙方法,可将乳膏涂擦患处。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