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乌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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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首乌丸

颈康胶囊

规格

6g*12袋

0.4g
生产企业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大恒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0206

国药准字Z20090303
说明
适应症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痠肢麻,须发早白

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肾虚血瘀型颈椎病所致的:颈项胀痛麻木、活动不利、头晕耳鸣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

3.全身性:乏力。

孕妇尚不明确。

禁忌

忌不易消化食物。

孕妇禁用。

成分

制何首乌、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13味。

熟地黄、何首乌、杜仲、鹿衔草、骨碎补(烫)、钩藤、葛根、三七、莱菔子(炒)。

性状

本品为黑色水蜜丸;味甜、微苦。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味苦,微甘。

注意事项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