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乌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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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首乌丸

夏桑菊颗粒

规格

6g*12袋

10g*18袋
生产企业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三星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0206

国药准字Z51020434
说明
适应症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痠肢麻,须发早白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

3.全身性:乏力。

尚不明确

禁忌

忌不易消化食物。

尚不明确

成分

制何首乌、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13味。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黑色水蜜丸;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好大夫夏桑菊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好大夫夏桑菊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