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乌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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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首乌丸

琥珀安神丸

规格

6g*12袋

每丸重9g
生产企业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0206

国药准字Z22022989
说明
适应症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痠肢麻,须发早白

育阴养血,补心安神,用于心血不足,怔仲健忘,心悸失眠,心烦不安,镇惊安神,滋阴清热,固肾。主治心悸怔仲,失眠健忘,梦遗滑精,悸惕不安,口舌生疮,头晕目眩等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蜜丸,每丸重9克,口服,每次1丸,一日2次,温开水吞服。

副作用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

3.全身性:乏力。

尚不明确。

禁忌

忌不易消化食物。

尚不明确。

成分

制何首乌、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13味。

生地、玄参、天门冬、麦门冬、丹参、当归、琥珀、龙骨、人参、茯苓、大枣、甘草、柏子仁、五味子、酸枣仁、远志、合欢皮、桔梗。

性状

本品为黑色水蜜丸;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

注意事项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