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乌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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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首乌丸

十一味参芪胶囊

规格

每袋装6g

0.33g*60粒
生产企业

甘肃天水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0336

国药准字Z1098010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的功效是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须发早白。

补气养血、健脾益肾。适用于癌症应用放、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及因放、化疗引起的头晕头昏、倦怠乏力、消瘦、恶心呕吐等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口服;每次5粒,一日三次,小儿酌减

副作用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3.全身性:乏力。

尚不明确。

禁忌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禁用。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制何首乌、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味

人参、黄芪、当归、天麻、熟地黄、泽泻、决明子、鹿角、菟丝子、细辛、枸杞子等。

性状

本品为黑色水蜜丸;味甜、微苦。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综褐色至黑褐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6.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