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乌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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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首乌丸

二十味肉豆蔻丸

规格

(1)每100丸重30g(2)每100丸重60g

3g*6袋*2小盒(神猴)
生产企业

北京宝树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392

国药准字Z2002326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的功效是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须发早白。

镇静,安神,用于“宁龙”病引起的神志紊乱,烦躁,精神恍惚,失眠,头晕,健忘,耳鸣,颤抖,惊悸。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口服,一次15-20丸,一日2次。

副作用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3.全身性:乏力。

尚不明确。

禁忌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禁用。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制何首乌、地黄、牛膝(酒制)、桑椹、女贞子(酒制)、墨旱莲、桑叶(制)、黑芝麻、菟丝子(酒蒸)、金樱子等味

肉豆蔻,降香,沉香,石灰华,广枣,红花,藏茴香,丁香,大蒜(炭),豆蔻,阿魏,草果,诃子,乳香,毛诃子,几茶,余甘子,力嘎都,檀香,人工牛黄。

性状

本品为黑色水蜜丸;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微香,味微苦,辛。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6.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