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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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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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重庆旭达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14 |
国药准字Z10950047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积化食。用于食积停滞所致的偏食、厌食。 |
宽中理气,润肠通便。适用于胃脘胀痛、厌食、纳差及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每日3次,一次2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敏感及体质虚弱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出现大便次数增多或轻微腹泻,一般毋需特殊处理,减量服用或停药即可。未发现对儿童、老人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
成分 |
白术(麸炒),鸡内金(砂烫), 山楂,甘草,蚕蛹. |
大黄 , 诃子 , 藏木香 , 碱花等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微酸、甘。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 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畏寒肢冷、身倦乏力,大便溏。 3 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便溏。 4 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