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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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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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5g |
每袋装0.5g |
生产企业 |
江苏颐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松辽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572 |
国药准字Z220238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导滞,除积消胀,调理肠胃。用于脘腹胀满,积食不化,嗳腐纳差。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瓶(袋),周岁以内一次半瓶(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楂、麦芽、六神曲、陈皮、瓜蒌、莱菔子、香橼、槟榔、紫苏叶、薄荷油。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或者浅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味苦。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气虚,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脘腹作胀,便溏。3.老年人或身体虚弱者慎服。4.糖尿病患者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