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羟氨苄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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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羟氨苄胶囊

阿莫西林颗粒

规格

0.25g(按C16H17N3O5S 计算)。

0.125g(按C16H19N3O5S计) 
生产企业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0795

国药准字H46020530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本品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等﹑伤寒及尿路感染等: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用。

1.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 1次。

2.成人:一次0.5g(4袋),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袋)。

副作用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5%,以恶心、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患者尚可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也可出现尿素氮、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又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禁忌

对有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者和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颗粒剂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 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转移酶、门冬氨基酸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 4.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 5.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2 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3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4 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5 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