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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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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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按C16H17N9O5S2计算) |
40mg/瓶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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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56 |
H201811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药适用于治疗对青霉素及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耐药或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达不到治疗效果的革兰阴性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如扁桃体炎、支气管炎等。 2.泌尿、生殖器感染。 3.皮肤、软组织感染。 |
预防侵袭性曲霉菌和念珠菌感染。本品适用于13岁和13岁以上因重度免疫缺陷而导致这些感染风险增加的患者。这些患者包括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后发生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患者或化疗导致长时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治疗口咽念珠菌病,包括伊曲康唑和/或氟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适用于治疗口咽念珠菌病,包括伊曲康唑和/或氟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 |
用法用量 |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肾盂确肾炎、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50~100mg,饭后口服。 2.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100~200mg,饭后口服。 3.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重服药,适当调整剂量和间隔。 |
预防侵袭性真菌感染:200mg(5ml),每日3次。疗程根据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免疫抑制的恢复程度而定。口咽念珠菌病:第1天的负荷剂量100mg(2.5ml),每日2次,之后100mg(2.5ml),每日1次,为期13天。伊曲康唑和/或氟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400mg(10ml),每日2次。疗程根据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程度和临床应答而定。本品置于4盎司(123ml)琥珀色玻璃瓶内,带防儿童开启封盖(NDC0085-1328-01),内含105ml混悬液(每ml含40mg泊沙康唑)。使用前请充分振摇本品。建议在每次给药后和储存前用水清洗量匙。必须在进餐期间服用本品,或者对于无法进餐的患者,可以伴随营养液或碳酸饮料(如:姜汁汽水)服用本品。为了增加泊沙康唑的口服吸收并且优化血浆浓度:必须在进餐期间或进餐后立即(20分钟内)服用本品。对于无法进餐的患者,可以伴随营养液或碳酸饮料(如:姜汁汽水)服用本品。而对于无法进餐或不能耐受口服营养液或碳酸饮料的患者,考虑采用其他抗真菌治疗或对患者出现的突破性真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在出现重度腹泻或呕吐的患者中,必须对突破性真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通常应避免可导致泊沙康唑血浆浓度降低的联合用药,除非获益超过风险。如果需要使用这类药物,必须对患者出现的突破性真。 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肾功能不全:单次服用400mg口服混悬液后,轻度(CLcr:50~80ml/min/1.73m2,n=6)和中度(CLcr:20~49ml/min/1.73m2,n=6)肾功能不全对于泊沙康唑的药代动力学不存在显著的影响,因此,在轻度至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中,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CLcr:<20ml/min/1.73m2)中,平均血浆暴露水平(AUC)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CLcr:>80ml/min/1.73m2)相似;然而与其它肾功能受损组(变异系数<40%)相比,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AUC估计值范围存在较高的变异性(变异系数=96%)。由于暴露水平存在变异性,必须对重度肾功能受损患者出现的突破性真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肝功能不全:在轻度(Child-PughA级,N=6)、中度(Child-PughB级,N=6)和重度(Child-PughC级,N=6)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单次口服泊沙康唑400mg后,平均AUC与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N=18)相比分别升高43%、27%和21%。与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相比,在轻度、中度和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平均Cmax分别升高1%、升高40%和降低34%。与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相比,在轻度、中度和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平均表观口服清除率(CL/F)分别下降18%、36%和28%。在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以及轻度、中度和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消除半衰期(t1/2)分别为27小时、39小时、27小时和43小时。在轻度至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B和C级)患者中,不建议对本品进行剂量调整【见注意事项】。性别:在男性和女性中,泊沙康唑的药代动力学相似。不需要根据性别对本品进行剂量调整。人种:泊沙康唑的药代动力学性质不受人种的显著影响。不需要根据人种对本品进行剂量调整。 |
副作用 |
1.根据批准前调查,不良反应(包括临床检查值变动者)在3,240例中有213例发生(6.57%);根据批准后6年间(1987年6月~1993年6月)使用情况调查,不良反应在13,463例中有104例(0.77%)。 2.重新审查时在总数16,703例中有317例(1.90%)累计不良反应456例,其中主要为腹泻54例(0.32%);皮疹24例(0.14%);食欲不振19例(0.11%);胃部不适19例(0.11%);ALT(GTP)上升81例(0.48%);AST(GOT)上升70例(0.42%);嗜酸性粒细胞增多29例(0.17%)。 3.严重不良反应: (1)因发生过休克、速发性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频度不明),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2)因出现过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Lyell综合症)(频度不明),粘膜皮肤眼(Stevens-Johnson)综合症,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3)因出现过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功能障碍(频度不明),故应定期检查,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4)因出现过伪膜性肠炎等伴有便血的重症大肠炎(频度不明),故发现腹痛,频频腹泻时,应立即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5)因有可能出现肝功能损伤、黄疸(频度不明)症状。故应仔细观察,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服药,进行适当的处理。 (6)因有可能出现无颗粒球症、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症状。故应仔细观察,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服药,进行适当的处理。 4.同类药(头孢类抗菌素)可出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 (1)溶血性贫血,因其他头孢类抗生素(头孢噻吩钠,头孢噻啶)有过引起溶血性贫血的报道,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2)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间质性肺炎、肺间质性水肿(PIE)综合症,因其他头孢类抗生素有过引起上述症状的报道,发现上述症状时,应停止服药,采取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措施,妥善处理。 (3)出现下述不良反应时,应根据症状采取妥善措施。 |
严重不良反应和其他重要不良反应: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和其他重要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的其他章节进行详细讨论:过敏反应。心律失常和QT间期延长、肝毒性。临床试验经验:因为临床试验在各种不同条件下开展,不能将本品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结果进行直接比较,并且不能代表临床实践中的实际发生率。在临床试验的1844名患者中对泊沙康唑治疗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其中包括参加活性对照预防研究的605名患者、参加活性对照口咽念珠菌病研究的557名患者、参加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研究的239名患者,以及参加其他适应症研究的443名患者。这反映了不同的人群,包括免疫功能受损患者,如恶性血液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减少、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和HIV感染,以及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该患者人群中71%为男性,平均年龄为42岁(范围为8~84岁,56%的患者≥65岁,1%的患者<18岁),64%为白人,16%为西班牙裔,36%非白人人种(包括14%的黑人)。171名患者接受了≥6个月的泊沙康唑治疗,其中58名患者接受了≥12个月的泊沙康唑治疗。表2显示了泊沙康唑预防研究中发生率大于10%的治疗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表3显示了口咽念珠菌病(OPC)/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rOPC)研究中发生率至少为10%的治疗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曲霉菌和念珠菌的预防:在2项随机、比较性预防研究中,在重度免疫功能受损患者中,将泊沙康唑200mg,每日3次方案与氟康唑400mg,每日1次或伊曲康唑200mg,每日2次方案的安全性进行了比较。预防临床研究中最频繁报告的不良反应(>30%)包括发热、腹泻和恶心。预防临床研究中最常导致停止泊沙康唑治疗的不良反应与胃肠病症相关,具体而言包括恶心(2%)、呕吐(2%)和肝酶水平升高(2%)。发生口咽念珠菌病的HIV感染受试者:在2项关于口咽念珠菌病的随机、对照研究中,对557名HIV感染患者接受泊沙康唑≤400mg,每日1次的安全性与262名HIV感染患者接受氟康唑100mg,每日1次的安全性进行了比较。另有239名出现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的HIV感染患者在2项关于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rOPC)的非比较性临床试验中接受了泊沙康唑治疗。在这些受试者中,149名接受每日800mg剂量治疗,其余受试者接受剂量≤400mg,每日1次治疗。在OPC/rOPC研究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发热、腹泻、恶心、头痛和呕吐。在对照OPC汇总研究中,最常导致停止泊沙康唑治疗的不良反应包括呼吸功能不全(1%)和肺炎(1%)。在难治性OPC汇总研究中,最常导致停止泊沙康唑治疗的不良反应包括AIDS(7%)和呼吸功能不全(3%)。较不常见的不良反应:血液和淋巴系统:溶血性尿毒性综合征、血栓形成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中性白细胞减少加重。内分泌系统:肾上腺功能不全。神经系统:感觉异常。免疫系统:过敏反应。心脏: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血管:肺栓塞。肝胆系统:胆红素血症、肝酶水平升高、肝功能异常、肝炎肝肿大、黄疸、SGOT水平升高、SGPT水平升高。代谢和营养:低钾血症。血小板、出血和凝血:血小板减少症。肾脏和泌尿系统:急性肾衰竭。临床实验室检查值:在健康志愿者和患者中,肝功能检查参数值升高与泊沙康唑血浆浓度升高无关。大多数肝功能检查异常结果为轻微、一过性并且不会导致停止治疗。本品上市后没有发现在临床试验期间未被披露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头孢特仑或本剂成分过敏的患者。 |
过敏反应:对泊沙康唑、本品的任何成分或其他唑类抗真菌药过敏者禁用本品。 与西罗莫司联用禁止本品与西罗莫司联合使用。本品与西罗莫司联合用药可导致西罗莫司血液浓度约升高9倍,从而会导致西罗莫司中毒。与CYP3A4底物联合用药可导致QT间期延长。禁止本品与CYP3A4底物联合使用,因为联合使用会导致QT间期延长。本品与CYP3A4底物匹莫齐特和奎尼丁联合用药可导致上述药品的血浆浓度升高,从而导致QTc间期延长和罕见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禁止本品与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例如:阿托伐他汀、洛伐他汀和辛伐他汀。由于联合使用后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会增加,从而会导致横纹肌溶解。与麦角生物碱联用禁止本品与麦角生物碱联合使用。泊沙康唑会导致麦角生物碱(麦角胺和双氢麦角胺)血浆浓度升高,可能导致麦角中毒。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特仑新戊酯。化学名称: (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2-(5-甲基-2H-四唑-2-基)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新戊酰氧甲酯 |
泊沙康唑。辅料:人造樱桃味纯净水、枸橼酸一水物、丙三醇、液体葡萄糖、聚山梨醇酯80、西甲硅油、苯甲酸钠(E211)、枸橼酸钠二水物、二氧化钛(E171)、黄原胶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白色混悬液,可观察到透明至不透明白色半固体颗粒。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须慎用。 (1)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 (2)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4)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 (5)老年患者。 2.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 (1)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2)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 |
与神经钙蛋白抑制剂的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联合用药可导致这些神经钙蛋白抑制剂的全血浓度谷值升高。临床疗效研究中,对环孢菌素浓度升高患者已有肾毒性和脑白质病(包括孤立的死亡病例)报告。在泊沙康唑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应该频繁监测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的全血浓度谷值,并且依据此调整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的剂量。心律失常和QT间期延长:某些唑类药物,包括泊沙康唑在内会导致心电图QT间期延长。另外,使用泊沙康唑的患者已有罕见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例报告。健康志愿者中的多重时间匹配心电图分析结果显示QTc间期平均值没有任何升高。在基线和稳态时,记录了接受泊沙康唑400mg,每日2次,伴随高脂肪膳食的173名健康男性和女性志愿者(年龄为18~85岁)在12小时内采集的多重时间匹配心电图。在该汇总分析中,按推荐临床剂量给药后,QTc间期(Fridericia)平均值相对于基线的变化为-5msec。在给予安慰剂的少数受试者(n=16)中也发现QTc(F)间期减低(-3msec)。安慰剂调整后的最大QTc(F)间期平均值相对于基线的变化<0msec(-8msec)。接受泊沙康唑的健康受试者没有出现QTc(F)间期≥500msec或QTc(F)间期与基线相比升高≥60msec。本品不得与属于CYP3A4底物和已知可延长QTc间期的药品联合使用。可能发生药物性心律失常状况的患者应该慎用泊沙康唑。在出现过心律失常状况的患者中,必须慎用本品,例如:先天性或获得性QTc间期延长、窦性心动过缓,已出现症状性心律失常联合使用已知可导致QTc间期延长的药品(除了在禁忌中提到的药物)。电解质紊乱,在泊沙康唑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必要时应对电解质紊乱,特别是钾离子、镁离子或钙离子水平进行监测和纠正。泊沙康唑是CYP3A4抑制剂,在其它通过CYP3A4代谢的药品治疗期间,只能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肝毒性:在临床试验中,出现了肝脏不良反应(例如轻度至中度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总胆红素水平升高和/或临床肝炎)。肝功能检查参数升高通常在停止治疗时可逆转,在某些情况下,在未暂停药物治疗时,这些试验结果可恢复正常,极少需要停药。在罕见情况下,患有严重基础疾病(例如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患者在泊沙康唑治疗期间出现更重度的肝脏不良反应,包括胆汁淤积或肝功能衰竭,甚至死亡。这些重度肝脏不良反应主要见于一项临床试验中接受每日800mg(400mg,每日2次或200mg,每日4次)治疗的受试者。在开始泊沙康唑治疗和治疗期间,必须对肝功能检查进行评估。对于泊沙康唑治疗出现肝功能检查异常的患者,必须对发生更重度的肝损伤进行监测。患者管理必须包括肝功能实验室评估(尤其是肝功能检查和胆红素)。如果临床体征和症状符合肝病,并且与泊沙康唑相关,必须停止泊沙康唑治疗。与咪达唑仑联用:本品与咪达唑仑联合用药会导致咪达唑仑血浆浓度约升高5倍。而咪达唑仑血浆浓度升高则会增强并且延长催眠和镇静作用。必须密切监测治疗患者是否发生咪达唑仑血浆浓度过高导致的不良反应,并且必须备有苯二氮卓受体拮抗剂用于逆转这些反应。其他过敏反应:尚无泊沙康唑与其它唑类抗真菌药物有交叉过敏的相关信息。在对其它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使用泊沙康唑时,应注意观察过敏情况。胃肠功能紊乱有关重度胃肠功能紊乱(如重度腹泻)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有限。在重度腹泻或呕吐患者中,必须对突破性真菌感染进行密切监测。利福霉素抗菌药物(利福平、利福布汀)、特定的抗惊厥剂(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扑米酮)、依法韦仑和西咪替丁 在联合治疗期间,泊沙康唑的浓度可显著下降;因此,除非对患者的益处超过风险,否则必须避免联合使用泊沙康唑。 辅料每5ml该药品混悬液大约含1.75g葡萄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患者不得接受这类药物治疗。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尚没有开展过考察泊沙康唑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的研究。由于已经报告过的泊沙康唑的某些不良反应(如腹泻、嗜睡等)潜在可能影响驾驶/操作机器的能力,如需驾驶或操作机器应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