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特仑新戊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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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特仑新戊酯片

橘红痰咳颗粒

规格

0.1g(按C16H17N9O5S2计)

每袋装4g
生产企业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323

国药准字Z2005400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属、淋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

2.肾盂肾炎、膀胱炎。

3.淋菌性尿道炎。

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

5.中耳炎、副鼻窦炎。

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用法用量

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 :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50-100 mg,饭后口服。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 :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100-200 mg,饭后口服。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重服药,适当调整剂量和间隔。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1.因发生过休克﹑速发性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频度不明),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2.因出现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Lyell 综合征)(频度不明),粘膜皮肤眼(Stevens-Johnson)综合征,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3.因出现过严重肾毒性如急性肾衰等严重肾功能障碍(频度不明),故应定期检查,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4.因出现过伪膜性肠炎等伴有便血的重症大肠炎(频度不明),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5.因有可能出现肝功能损伤﹑黄疸(频度不明)症状。故应仔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进行适当的处理。

6.因出现过粒细胞缺乏症和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症状。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同类药(头孢类抗菌素)可出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

7.溶血性贫血,因其他头孢类抗生素(头孢噻吩钠﹑头孢噻啶)有过溶血性贫血的报道,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

8.报道,发现上述症状时,应停止服药,采取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措施,妥善处理。

尚不明确。

禁忌

对头孢特仑或本剂成分过敏的患者。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特仑新戊酯。

化橘红﹑苦杏仁﹑百部(蜜炙)﹑水半夏(制)﹑白前﹑茯苓﹑五味子﹑甘草。

性状

本品为浅橙色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类白色。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需慎用:

1.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 。

2.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4.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慎用。.. 老年患者。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 :

5.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6.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