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泊肟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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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头孢泊肟酯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

规格

100mg*6片

0.375gx9片/盒
生产企业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858

国药准字H19994051
说明
适应症

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膀胱炎。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疖、痈、淋巴管炎、急性蜂窝织炎、烧伤创面感染、手术后切口感染及褥疮感染等。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用于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5.其他感染:牙周炎、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1、成人:(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100mg(1片),一日二次,疗程5-10天。(2)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00mg(2片),一日二次,疗程10天。(3)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2片),一日二次,疗程14天。(4)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1片),一日二次,疗程7天。(5)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2片)。(6)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4片),一日二次,疗程14天。2、儿童:(1)急性中耳炎,10mg/k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副作用

1、重大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详):休克、过敏样症状、皮肤粘膜眼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假膜性大肠炎、急性肾功能衰竭、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肝功能障碍,黄疸、血小板减少。2、其他不良反应:(1)发生率不详:过敏症类的淋巴腺肿胀、关节痛,肾脏系统的血尿,菌群交替症类的念珠菌病,维生素缺乏症类的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和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内炎、食欲缺乏、神经炎等),其他类的麻木感。(2)发生率为0.1~1%:过敏症类的皮疹,肝脏系统的(AST)GOT上升、(ALT)GPT上升、Al-P上升、LDH上升,肾脏系统的BUN上升,消化系统的腹泻与胃部不适感。(3)发生率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禁忌

1、对本剂成分有休克既往史患者,不得用药。2、对本剂成分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原则上不给药,不得已时慎用。3、对青霉素或者β-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4、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泊肟酯。化学名称:(6R,7R)-7-[2-(2-氨基-4-噻唑基)-2-((Z)-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甲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辛-2-烯-2-羧酸-(R,S)-(异丙氧氧基羰基)乙基酯。

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克拉维酸钾57mg、阿莫西林400mg。其化学名称:(Z)-(2S,5R)-3-(2-羟亚乙基)-7-氧代-4-氧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羧酸钾。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注意事项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2)既往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3)严重肾损害患者[应适当调节给药量和给药间隔并参照[药代动力学]项)。(4)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患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有时表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故应注意观察]。(5)老年患者,参照(6)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2、重要且基本注意(1)遵医师处方。(2)可能会引起休克,故应仔细问诊。3、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1)试纸反应以外的本尼迪特氏试剂,费林氏试剂及尿糖试剂进行的尿糖检查,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 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