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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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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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6.0g:0.6g |
每支装2ml |
生产企业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55 |
国药准字Z360206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候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 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疱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感染性粉瘤; 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
清热解毒,利湿消肿。用于湿热蕴毒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肺炎,胆囊炎,阑尾炎,痈疖脓肿及手术后感染,亦可用于癌症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用法:将本品加水适量配制成混悬液,摇匀,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 成人: 下呼吸道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 2.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一日二次,疗程14天 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一日二次,疗程7天 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 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一日二次,疗程7-14天 儿童: 急性中耳炎:每次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5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4g. 扁桃体炎、鼻窦炎:每日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5-10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2g。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 |
副作用 |
使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发生以下的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胃痛、腹痛、食欲不振或胃部不适感,偶见便秘等。 2.过敏症:如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发热、淋巴结肿胀或关节痛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理。 3.血液:有时出现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偶见粒细胞减少。 4.肝脏:有时出现S-GOT、S-GPT、A1-P、LDH等上升。 5.肾脏:有时出现BUN、血中肌酐上升。 6.菌群交替症:偶见口腔炎、念珠菌症。 7.维生素缺乏症:偶见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8.其他:偶见眩晕、头痛、浮肿。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青霉素或β-内酰胺炎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泊肟酯。 |
本品为白花蛇舌草经提取制成的灭菌水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颗粒状粉末或粉末。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 2.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3.与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胞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 4.应用利尿剂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 5.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
1、本品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有异物、或瓶身细微破裂均不得使用。 2、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3、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4、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5、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