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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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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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x50粒/盒 |
0.005 |
生产企业 |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158 |
国药准字H3402041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年人及体重20Kg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1~2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20Kg体重以下儿童,一日每公斤体重40~60m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或遵医嘱。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副作用 |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
少见,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应用时耐药菌株可过度生长。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
每1g眼膏含盐酸金霉素约0.005g, |
性状 |
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的头孢氨苄胃溶颗粒75mg(效价)和肠溶颗粒175mg(效价)。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应酌情减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