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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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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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20粒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628 |
国药准字Z20010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本品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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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味。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膏状物; 气特异,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