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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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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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克 |
每粒装0.45克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益佰女子大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023 |
国药准字Z200253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苗医:蒙凯:嘎井朗罗,巢窝蒙秋,布发讲港中医:清热解毒,行气化瘀,除湿止带。用于湿热所致的带下,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经期无需停药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偶有轻微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禁用。 |
成分 |
熊胆粉、龙胆、盐泽泻、地黄、当归、栀子、菊花、盐车前子、决明子、柴胡、防风、黄芩、木贼、黄连、薄荷脑、大黄、冰片。辅料为淀粉。 |
酢浆草、败酱草、天花粉、大黄、牡丹皮、苍术、乌药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禁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大便滤者慎用。 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