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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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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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克 |
每片重0.48g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郴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023 |
国药准字Z1095003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凉血,润燥疏风。用于实热内结或湿热瘀滞所致痔疮出血、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药后胃部不适,便溏。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
成分 |
熊胆粉、龙胆、盐泽泻、地黄、当归、栀子、菊花、盐车前子、决明子、柴胡、防风、黄芩、木贼、黄连、薄荷脑、大黄、冰片。辅料为淀粉。 |
白芍、侧柏叶、刺猬皮、当归、地黄、地榆、甘草、槐米、黄芩、荆芥、乌梅、枳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白色片剂,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孕妇慎用,胃寒病人、妇女月经期慎用。4.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