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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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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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24粒 |
100mg/支 |
生产企业 |
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265 |
国药准字H200565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具有清热解毒,消肿散结,利尿通淋功效。适用于治疗乳痈、瘰疬、疔疮肿毒、咽痛、肺痈、肠痈、目赤、湿热黄疸、热淋涩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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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溶解后静脉注射,100~300mg(2~6支),一日1次;以2ml无菌生理盐水或无菌注射用水溶解后肌肉注射,50~100mg(1~2支),一日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能引起头晕、恶心、胸闷、心悸以及荨麻疹、体温升高等全身反应。2.注射部位可能产生局部红肿疼痛,其范围直径约1~10cm,反应约持续1~3天。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熊胆粉、龙胆、盐泽泻、地黄、当归、栀子、菊花、盐车前子、决明子、柴胡、防风、黄芩、木贼、黄连、薄荷脑、大黄、冰片。辅料为淀粉。 |
核糖核酸(提取自牛胰脏)。辅料:甘露醇。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易溶于水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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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药后十分钟内如出现荨麻疹、体温升高者应停止使用。2.注射部位红肿直径10cm以上者应停止使用。3.过敏性体质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