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咽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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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咽丸

清喉利咽颗粒

规格

每丸重6g

每袋装10g;每袋装5g
生产企业

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2109

国药准字Z1202045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干燥、咽下不利。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咽喉发干,声音嘶哑。

用法用量

口服或含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桔梗、北寒水石、薄荷、诃子(去壳)、甘草、乌梅肉、青黛、硼砂(煅)、冰片。辅料为蜂蜜。

黄芩、西青果、桔梗、竹茹、胖大海、橘红、枳壳、桑叶、香附(醋制)、紫苏子、紫苏梗、沉香、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清凉、味甜、酸、微苦。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辛辣之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若需长期服用,请咨询医师。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