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咽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咽丸

清咽丸

规格

每丸重6g

每丸重6g
生产企业

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2109

国药准字Z2102005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干燥、咽下不利。

清热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口舌干燥、咽下不利。

用法用量

口服或含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口服或含化。一次1丸,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1 孕妇忌服。 2 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成分

桔梗、北寒水石、薄荷、诃子(去壳)、甘草、乌梅肉、青黛、硼砂(煅)、冰片。辅料为蜂蜜。

桔梗、寒水石、薄荷、诃子(去核)、甘草、乌梅(去核)、青黛、硼砂(煅)、冰片。

性状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清凉、味甜、酸、微苦。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清凉,味甜、酸、微苦。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辛辣之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肺脾气虚者,其表现为声嘶日久,逐渐加重,语音低微,倦怠乏力不宜服用。  2 急性咽炎、急性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发热较重,或热度持续不减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