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盒装,每盒0.25g/20粒 |
每粒相当于原药材1g |
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203 |
国药准字Z199933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燥湿,泻火除蒸,解毒疗疮。用于湿热泻痢,黄疸,带下,热淋,脚气,痿躄,骨蒸劳热,盗汗,遗精,疮疡肿毒,温疹瘙痒。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龙胆、盐泽泻、地黄、当归、栀子、菊花、盐车前子、决明子、柴胡、防风、黄芩、木贼、黄连、薄荷脑、大黄、冰片、熊胆粉。辅料为:淀粉。 |
黄柏。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宜久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