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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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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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丸重40mg |
生产企业 |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382 |
国药准字Z201000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湿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燥湿止泻,行气宽中止痛。用于急性腹泻之湿热证,症见大便泄泻、泻下急迫或泻下不爽,腹胀或腹痛,恶心,口干,小便短黄,舌苔白腻或黄腻,脉濡或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用药期间偶见肝功能异常和恶心。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薄荷脑、柴胡、防风、车前子(盐制)、泽泻(盐制)、当归。辅料为淀粉。 |
厚朴提取物、黄连提取物、干姜油、木香油。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滴丸;气香,味苦、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适用范围不包括食物中毒、感染或药物所致腹泻者。 2.可配合常规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治疗。 3.请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 4.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特殊人群(如儿童、妊娠期、哺乳期和月经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心律失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