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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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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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6g | |
生产企业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519 |
国药准字Z1091004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甘、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服用本品后,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应酌情减量服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