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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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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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100丸重10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328 |
国药准字Z1102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疏风凉血,泻热润燥。用于胜麻实热、大肠火盛所致痔疮、湿热便、肛门肿痛。。 |
用法用量 |
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克(50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泽泻(盐制)、当归、车前子(盐制)、柴胡、防风、薄荷脑。 |
地榆炭、蜜视角、炒穗花、大黄、黄芩、地黄、当归、赤芍、红花、防风、荆芥、穗麸、炒积壳、辆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活,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股用溫热性药物。 3.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老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痔疮便血,发肿痛严重和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7内待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