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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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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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粒装0.46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康恩贝希陶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328 |
国药准字Z200254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中医:清热利湿,化瘀通淋。用于湿热瘀阻所致的淋证,证刚见:尿急,尿频,尿痛;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症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泽泻(盐制)、当归、车前子(盐制)、柴胡、防风、薄荷脑。 |
龙胆、鱼腥草、白花蛇舌草、金钱草、紫丹参、地黄、栀子、竹叶柴胡、黄芪、茯苓、熊胆粉、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粉末;味苦,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