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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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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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粒相当于原药材1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328 |
国药准字Z440210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燥湿,泻火除蒸,解毒疗疮。用于湿热泻痢,黄痘,带下,热淋,脚气,疲臂,骨蒸劳热,盗汗,遗精,疮疡肿毒,湿疹痛痒。 |
用法用量 |
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泽泻(盐制)、当归、车前子(盐制)、柴胡、防风、薄荷脑。 |
黄柏。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宜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