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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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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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片重0.45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13 |
国药准字Z2009076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湿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淤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者。亦可用于热盛迫血妄行所致吐血,咳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薄荷脑、柴胡、防风、车前子(盐制)、泽泻(盐制)、当归。辅料为淀粉。 |
黄连,大黄,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显黄色至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