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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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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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袋装7.5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13 |
国药准字Z200433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湿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薄荷脑、柴胡、防风、车前子(盐制)、泽泻(盐制)、当归。辅料为淀粉。 |
本品成分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 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度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